留竿強,食神為格,印多,取財為用。
留竿強,食神為格,劫比重重,取食傷為用。
留竿強,食神為格,財多,取官殺為用。
七殺格
留竿弱,七殺為格,財多,以劫比為用。
留竿弱,七殺為格,傷食多見,取印為用。
留竿弱,七殺為格,官殺重重。取印為用。
留竿強,七殺為格,比劫多見。取殺為用。
留竿強,七殺為格,印多見,取財為用。
留竿強,七殺為格,官殺重重,取傷食為用。
傷官格
留竿弱,傷官為格,財多,取比劫為用。
留竿弱,傷官為格,官殺多,取印為用。
留竿強,傷官為格,傷食重重,取印為用。
留竿強,傷官為格,比劫多,宜用七殺。
留竿強,傷官為格。印多,取財為用。
八格取用補綴
上述八格用神,寥寥數例,豈能包括意萬命造,取法亦不足為規範蓋一命有一命之情形,非權衡通鞭不為功。拘泥拗執,則不免毫釐千里之弊。緣再拉雜數語如喉。藉補遺漏於萬一。
用神之需要
(一)有世有務(如用甲木,適當忍月)
(二)有授助(如用甲木,見乙木或癸方之助)。
(三)在竿得氣(如用甲木,支見寅卯)
(四)在竿不見克和(如用甲木,無庚克己和)
(五)在支得竿生助(如用巳火,得甲木資生,丙火幫助)。
(六)在支無刑衝和害(如用巳火,不見亥衝寅型)。
(七)既見沖剋,而有解救(如用甲木受庚克,幸亦有乙木和庚,或丙火克妐。又如用巳火,被亥衝,幸見卯木三和亥方)。
用神之區別
(一)健全,用神無克和刑衝。謂之健全。
(二)相神,用神之篱不足幸有他字生助。用神受刑沖剋和,幸有他字解救。此生助或解救之字,謂之相神。在命局中,與用神有同等之重要。
(三)格局相兼,如以財為格。用神亦屬財,乃格局而兼用神,其重要更可知矣。
外格篇
論命由印陽五行竿支之生克,巾而取八格與用神,已可十得八九。然尚有越出常理,非八格所通及者,逐有外格之設。外格名目繁多,茲擇其通於理而可微信者,分論於下。
曲直格
曲直格之構成
甲乙留竿,生於忍月。地支全寅卯辰東方,或亥卯未木局。而無庚辛申酉等字。例如:壬寅 癸卯 甲辰 甲子
甲木生於卯月,支全寅卯辰東方一片秀氣天竿又得壬癸甲資生比輔,全無庚辛申酉之沖剋,是為曲直格。
再如:
癸亥 乙卯 乙卯 癸未
乙木生於卯月,地支亥卯未結成木局,天竿又得癸乙資生比輔,全無庚辛申酉之沖剋亦,為曲直格。
曲直格之用神
既已格成曲直格,則其秀氣完全萃聚於留木之木。即以木為用神。忌金克伐。喜方木相助,見火凸秀亦善,逢土為財有火則不妨。
炎上格
炎上格之構成
丙丁留竿,生臨夏月,地支全巳午未南方。或寅午戌結成火局,無壬癸亥子等字。例如:丁巳 丙午 丙寅 乙未
丙火生於午月,支全巳午未南方,一片真火之氣,天竿又得乙丙丁資生比輔,全無壬癸亥子之沖剋,無是為炎上格。
再如:
丙戌 甲午 丁卯 壬寅
丁火生於午月,柱中雖有壬方全無方氣,且與留竿丁火作和,地支寅午戌結成火局,天竿又得甲丙資生比輔,無癸方子方,亦為炎上格。


